第13章 小猪有点骚-《美利坚狩猎:我靠重生制霸荒野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要知道这些野生动物的鼻子可是很灵敏的。

    若是血腥味儿传达出去之后,这些野生动物免不得会朝着顾峰靠近。

    如果有一堆篝火在旁边的话,最起码能让他们踌躇一下是否需冒险。

    斧头用来处理那些小型动物,比如老鼠和蛇的时候确实有些麻烦。

    但用来处理野猪这种体型比较大的动物就方便了许多。

    重量带着惯性一下一下朝着野猪猛猛地劈去。

    先是猪头整个被砍下来,随后是四只。

    划开肚皮,把里面的内脏全部掏出来。

    这里面可就都是顾峰喜欢的食材了。

    猪肝用来爆炒,猪大肠用来卤制,猪鞭猪肾用来烧烤。

    肺和脾可以用来熬汤。

    小猪身上都是宝。

    顾峰拍了拍猪头,轻声嘀咕道:“下辈子投个好猪家。”

    随后拉着野猪身体的两边用膝盖顶住脊椎骨。

    猛的一下,整个猪的身体都被展开了。

    因为刚才咬破了野猪的血管。

    鲜血流了一地,巧合地把野猪的血都放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就导致了这头野猪的肉应该不会特别的腥。

    顾峰有些迫不及待地从野猪身上切下来一块里脊,这是猪身上最嫩的一个部位。

    哪怕是野猪这个部位也不会难吃。

    煎炸烹烤每种烹饪方式都极其合适。

    顾峰也没想太多,随手便把切下来的里脊肉扔进了汤锅里。

    没一会儿就熟了。

    他已经许久没吃过猪肉了,有些迫不及待地把肉塞进嘴巴里。

    塞进嘴巴里的那一刻,顾峰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骚的。

    这是头公猪,没有阉割。

    但这种味道,顾峰已经司空见惯,他把肉吞进肚子,面无表情。

    随后把整头野猪放在旁边晾干。

    “哥们儿今天不吃你,吃鱼去。”

    一边嘀咕着顾峰一边从高炉的火堆里扒拉出了一直在闷烤的鱼。

    还是鱼好吃。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