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要知道这些野生动物的鼻子可是很灵敏的。 若是血腥味儿传达出去之后,这些野生动物免不得会朝着顾峰靠近。 如果有一堆篝火在旁边的话,最起码能让他们踌躇一下是否需冒险。 斧头用来处理那些小型动物,比如老鼠和蛇的时候确实有些麻烦。 但用来处理野猪这种体型比较大的动物就方便了许多。 重量带着惯性一下一下朝着野猪猛猛地劈去。 先是猪头整个被砍下来,随后是四只。 划开肚皮,把里面的内脏全部掏出来。 这里面可就都是顾峰喜欢的食材了。 猪肝用来爆炒,猪大肠用来卤制,猪鞭猪肾用来烧烤。 肺和脾可以用来熬汤。 小猪身上都是宝。 顾峰拍了拍猪头,轻声嘀咕道:“下辈子投个好猪家。” 随后拉着野猪身体的两边用膝盖顶住脊椎骨。 猛的一下,整个猪的身体都被展开了。 因为刚才咬破了野猪的血管。 鲜血流了一地,巧合地把野猪的血都放了出来。 这就导致了这头野猪的肉应该不会特别的腥。 顾峰有些迫不及待地从野猪身上切下来一块里脊,这是猪身上最嫩的一个部位。 哪怕是野猪这个部位也不会难吃。 煎炸烹烤每种烹饪方式都极其合适。 顾峰也没想太多,随手便把切下来的里脊肉扔进了汤锅里。 没一会儿就熟了。 他已经许久没吃过猪肉了,有些迫不及待地把肉塞进嘴巴里。 塞进嘴巴里的那一刻,顾峰皱了皱眉。 骚的。 这是头公猪,没有阉割。 但这种味道,顾峰已经司空见惯,他把肉吞进肚子,面无表情。 随后把整头野猪放在旁边晾干。 “哥们儿今天不吃你,吃鱼去。” 一边嘀咕着顾峰一边从高炉的火堆里扒拉出了一直在闷烤的鱼。 还是鱼好吃。 第(3/3)页